发布日期:
2012年03月01日
来源:资兴市图书馆 作者:资兴市图书馆
资兴市图书馆借阅须知
1.馆内各阅览室实行免费开放,六岁以下读者需监护人陪同方可入室阅览,未办证读者只能就室阅览,办证读者凭借阅证可免费外借图书、期刊(报纸不外借)、上网查询等。
2.自带书籍入室读者请主动向值班工作人员说明,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误会。
3.请妥善保管借阅证,如不慎遗失,应及时挂失,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,由持证人自负。借阅证原则上由持证人办理借阅手续,不得随意转借给他人,由此造成的损失,由持证人自负。
4.每证可借阅2册图书或期刊(偏远地区可申请借阅3册),每册只续借一次,逾期不再续借。续借自办理续借手续之日起计算,逾期归还须支付逾期费。
内容 | 可借册数 | 期限 | 续期 | 逾期 |
图书 | 2册 | 60天 | 20天 | 每天每册逾期费0.1元 |
期刊 | 2册 | 60天 | 20天 | 每天每册逾期费0.1元 |
5.外借图书时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,如有破损、缺页等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并作相关处理。
6.请文明阅读,做文明读者,爱护所借阅书刊,不得有撕页、污损、勾划、书写、调换等行为,违者按照书刊资料赔偿标准的规定处理;爱护公共设施,丢失、损坏照价赔偿。阅览图书、报刊等请按要求索取并归还原处。
7.读者如需复印资料,须经工作人员许可,并办理资料复印外借手续。
8.请尊重作品的知识产权,复制等行为以合理使用为原则,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者责任自负。
9.请保持图书馆整洁、安静、有序的环境。不在馆内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;不在馆内大声喧哗、追打、吵闹,严禁攀爬围栏;使用文明语言,不讲脏话;注意保护书刊,不带有色饮料、零食进入阅览室;自备的书刊、包袋、食品等物品请存放于寄包处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好。
资兴市图书馆
二○一二年三月一日